最近大家都在如火如荼的谈教师的责任,而我作为一名教师,也深感现在教师的师德和责任心,和我父母他们那一辈老教师们相比较,已大不如从前了,学校这个小社会,也折射出许许多多的社会问题。
一、学校的婆婆太多,繁冗重复。
就以我们学校为例,我们隶属区教委,还受到区文教部分的领导,学区的领导,还要和所处的社区街道的协作。我们学校的亲挂了将近20个铜牌,闪闪发亮,发这些的单位各不相同,也就是说,我们至少要接受这将近20个发牌单位的调研检查等等。
学校是忙完东家忙西家,那个都是要做,哪个都很要紧,哪个都不能含糊。教师就是干活的,要你处处在前,你就不能在后,要求你做到,就必须得做到。学校里人最多,要出人顶数的的时候都要找学校,这个那个吧,你得带着学生疲于应付。就说这次灾区捐款本来是好事,学生也在学校没组织之前,就开始自发地捐款了,我们是等着学校发指令交到那里去的,非常踊跃,平时很淘气,气人的孩子,都很自觉地捐款,数额很大(我认为,献爱心不是单纯看钱多钱少,制止了不少,拼多斗富的),还要求把卖废品积攒的班费也悉数捐出,最新卖废品的钱,还没捂热,就又投入捐款箱里,多好的契机呀,正好可以借此,进行爱心教育等,对孩子的震撼一定会不小的。 可是学校陆陆续续地接到了各种部门的捐款号召,不好说是命令,哪个都得罪不起,哪个都得找着去办。老师干嘛的,干活的,等着挨骂的。学生不挣钱,自发地捐出自己的零花钱,就已经很不错了,把这个**转嫁给学生家长吧,到最后我都不好意思向学生张嘴说这事,好事都变成坏事了,到后来很多班主任都快被学生误会了,好像老师在这里有什么企图似的。
二、责任和权益的严重失衡
现在,教师的责任任意扩大(我不是指教师在灾难面前学生疏导责任),而相关部门对老师的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被忽略,责任和权益的严重失衡,导致教师队伍人心涣散,教师师德滑坡的主要原因之一。
说实话,我曾经听过一堂关于教师的法律义务的讲座,听完了以后,我就有这个想法——老师这活,尤其是班主任的活真不是人干的,的确应该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来干,或许我的确不配做老师?法律很多,但没有对老师的权益加以维护的,那是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,出事了,记住没人给你作主,都是你的错,“虽然是我要求的,但是我没让你这么干呀”,这就是你教师,将要面临的一切后果。做不到说你,连学校校长一起挨批,但是你要是做的让学生有意见了,那也是一样,连校长一起挨批,那你说教师好得了吗?教师最底层,听呵的,干活的,政绩跟老师没啥关系。你说不排名?你说不补课?成绩差了,你小心挨批,补课,你也挨批,总之就是对付着干,出问题,自己兜着,跟我没关系。所以现在老师很多都是这个态度,不干不行,少干,悠着干,能不干就不干,这样少出错,所以有不少就抱着这种心态来做的,混可以,反正也不落好,至少是没错。
(时间紧,有时间再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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